歐洲網路協調中心(RIPE Network Coordination Centre, RIPE NCC)最近宣布近期將分派最後的 IPv4 /8 網址,和先前亞太網路資訊中心(APNIC)於 2011 年 4 月一樣,開始推動嚴格控管 IPv4 網址分發的策略。如果企業盼求區域網際網路註冊中心(包括APNIC、ARIN、RIPE 等)分派 IPv4 位址,就會面臨問題,現有的解決方案就是轉換到 IPv6。截至 2012 年 6 月 8日,全球前 1,000 大網路服務商(ISP)有超過半數已經部署新網址技術,更有 7,300 家以上的服務商也加入轉換的行列。
我國各級政府機關現有 675 個外部服務已完成升級至 IPv6,2013 年底前完成 50% 外部服務升級至 IPv6。TWNIC 結合專家學者組成 IPv6 升級顧問群,依政府機關所屬地理區域組成 16 組升級顧問群,全面推動台灣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。升級至 IPv6 已是全球發展趨勢,我國政府為使網路族認識 IPv6 巨量位址、自動設定、安全通信及品質保證,率先升級至 IPv6 網際網路通訊協定,引領網通產業投入 IPv6 產品及服務研發生產,帶動台灣網路服務與世界接軌。以下為您簡單介紹 IPv6 的優勢與 IPv4 之差異:
##### IPv6 的優勢 #####
1. 大量位址空間:IPv6 採用 128 位元長度的位址空間,充裕的位址可省去網路位址轉譯(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,NAT)或 IP 分享器的使用,除增加網路連線效能,更可以提供終端與終端的直接連線。
2. 位址自動配置:IPv6 通訊協定支援自動組態(Auto-configuration),IPv6 主機接上網路後可自動取得位址。這種「隨插即用」的特色可以減輕網路管理者及使用者設定及管理 IP 位址的負擔。
3. 網路層安全性:IPv6 通訊協定內建 IPSec 加密機制,透過封包延伸標頭可設定封加密或認證簽署,因而可大幅提昇網路安全性。
4. 行動性(Mobility):Mobile IPv6 可提供較 Mobile IPv4 更強大的移動性,解決以往跨網段漫遊所發生的連線效能問題。
5. QoS(Quality of service)機制強化:IPv6 協定透過封包標頭內的Traffic Class 及Flow Label 等欄位,可有效支援即時傳輸、防止服務中斷以及提高網路連線性能。
##### IPv4 v.s IPv6 #####
目前全球通過 IPv6 第二階段認證的產品共 644 項,以國別論,美國位居首共 264 種產品通過階段認證,次為日本計 143 項,台灣居第三,共 115 項完成階段認證,中國大陸居四,共 68 件產品通過階段認證。
儘管 IPv6 目前僅運用在特殊領域產業,在企業端仍屬少見,但業界專家皆一致認為,企業端會出現至少十年以上的 IPv6 與 IPv4 共存狀況,也就是說,即使企業並未針對 IPv6 開發新興應用,一旦任何網路使用者新申請 IP 只能配發 IPv6 時,可能會有無法順利存取服務或造成安全疑慮的可能,企業 IT 勢必該有因應措施。